回来的路上我一直捏着那本薄薄的书,封面是淡粉色的,边角都卷了。我蹲在公交站牌下看了两页,车来了都没上。
今天这篇不是书评。
是我翻书时随手记下的东西。你要当成日记看,也行。
老周的摊子摆在城南邮局旁边,一张塑料布,四角压着砖头。
我本来只是路过,脚被那本淡粉色封面的书绊了一下。真的,书就横在过道边上,我差点踩上去。
「《浮日尽欢by黛妃笔趣》。」我念出声。老周头都没抬:「五块。」
我蹲下去翻。第 17 页,页边一行铅笔字,写得很轻:「这段重抄过三遍。」
说实话,这本书我读得不多。真正让我上头的是那些批注。
「笔趣」被红笔圈了四次,每次圈的弧度都不一样,像是同一个人隔了很久又回来圈。
我今天把这件事发给我朋友阿棠看,她回了一句:「你又在研究别人的字了。」
对,我就是在研究。手写的东西骗不了人。
我直说了:这本《浮日尽欢by黛妃笔趣》的正文,写得并不算好。
句子太松,节奏散,有几段我翻得快睡着了。真的。
但它值那十块钱。因为页边那些字比正文诚实太多了。
一本书被人读过的痕迹,有时候比书本身好看。这话我认。
我在收集这类旧书。不挑内容,挑批注。老周那边一箱一箱地收,我一本一本地挑。
今天他数了下,我这三个月从他摊子上抱走了 27 本。33 岁的人,做这个有点不务正业,但我不在乎。
顺便一提,我在整理编号的时候试过用49个号码合数大小对照表那种表格式的排版,意外地好用。
明天我打算再去一趟,看那箱剩下的还有没有带铅笔字的。
我叫顾南,33 岁,住在城南,白天在广告公司写文案,晚上翻旧书。
我不做书评,我记的是「这本书被人怎么用过」——折角、批注、夹在里头的票根。
这个站叫「浮日尽欢by黛妃笔趣」,名字取自那本淡粉色的书,我留着它当站名。
你要问我为什么做这个站,我答不上多宏大,就是想有个地方把手写的字摊开给人看。
27
三个月收的旧书
「这段重抄过三遍。」——《浮日尽欢by黛妃笔趣》第 17 页,铅笔,字迹偏左,落款处被擦掉了